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即将调整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一、政策调整情况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要求由“年龄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二、新政策实施日期
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三、因年龄原因导致注销的证件处理方式和调整范围
因年龄原因导致从业资格证注销的证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在系统技术层面恢复为有效证件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从业人员不需要重新申领或换领从业资格证。
调整范围为2026年3月20日起年龄超过60周岁但不超过63周岁的从业人员。
四、从业资格证不予恢复的情形
机动车驾驶证失效、驾驶证准驾车型已不符合从业条件、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证件数据不纳入恢复范围。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719号

